華鵬玻璃菏澤)公司再次榮獲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發的藥品包裝用材料和容器注冊證, 近日。有效自2011年8月19至2016年8月18日,五年的有效期。該證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藥品包裝用材料和容器管理方法》相關規定,批準企業可以生產鈉鈣玻璃輸液瓶和鈉鈣玻璃藥瓶的憑證。經過菏澤食品藥品監督局、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局的聯合審核以后,認定華鵬玻璃(菏澤)公司符合食品、藥品包裝用材料和容器的相關規定,有能力完成大批量的玻璃瓶罐的生產,特授予華鵬玻璃菏澤公司藥包材注冊證。該證的獲取,對華鵬玻璃菏澤公司生產能力的肯定,標志著華鵬玻璃菏澤公司在日用玻璃行列中資質的繼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