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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離開關是電力系統最常使用的設備之一,主要作用是在設備或線路檢修時隔離電壓,以保證安全。它不能斷開負荷電流和短路電流,應與斷路器配合使用。在停電時先分斷路器后分隔離開關,送電時先合隔離開關后合斷路器。
(1) 本產品為雙柱水平斷口中間開啟式,可以一側或兩側附裝接地開關。90°傳動的隔離開關采用CS17型人力操作機構進行三極聯動操作;180°傳動的隔離開關采用CJ6型電動機操動機構或CS17G型人力操作機構進行三極聯動操作;接地開關采用CS17G型人力操動機構三極聯動操作。
(2) 隔離開關屬雙柱V形水平開啟式,各單級都由基座、支柱絕緣子、出線座及觸頭等部分組成,由成50°夾角的兩個支座、兩支柱絕緣子相互夾角地安裝在基座兩端地軸承上,且與基座垂直。主導電部分分別安裝在兩支柱絕緣瓷瓶上方,隨支柱絕緣瓷瓶作約90°轉動。 (3) 出線座中的紫銅編織帶軟連接分別緊固在導電桿和接線板上,接線板供用戶連接線路之用。 (4) 中間觸頭部分的觸指成對裝配,采用自力型觸指,其形式為轉入式,以減少分、合閘時觸頭與觸指間的磨損,提高使用壽命。 (5) 隔離開關附有接地開關時,主導電回路與接地開關的連鎖用基座上的扇形板與弧形板保證,在主導電回路合閘時,接地開關不可合閘,接地開關合閘時,主導電回路不可合閘。 ![]() 3.1 環境溫度:不高于+40℃,不低于-40℃ ;
3.2 海拔高度:不超過1000m; (1000m以上可按GB311.1-1997進行修正) 3.3 電源頻率:50士2Hz; 3.4 地震烈度:8度及以下; 3.5 最大風速:35m/s。 用途及執行標準
2.1 本產品系三相交流頻率50HZ的戶外高壓輸電設備,用以在無負載情況下斷開或接通高壓線路,以便對高壓線路進行換接,改變運行方式,以及對檢修的母線與斷路器等高壓電器設備實行安全的電氣隔離。 2.2 本產品型號按JB/T8754-1998《高壓開關設備型號編制辦法》規定進行編制,本產品符合GB1985-2004《交流高壓隔離開關和接地開關》、DL/T486-2000《交流隔離開關和接地開關訂貨技術條件》等標準,并且滿足國家電網公司為完善化而頒布的《關于高壓隔離開關訂貨的有關規定》。對該標準中未明確定義的重要參數及配置方式,按GB11022-2000《高壓開關設備通用技術條件》的要求修正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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